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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控违拆违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1
根据20xx年度市、区政府关于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的精神,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居民建设用地审批,从根本上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保障本年度控违拆违工作顺利进行与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街道20xx年度控违拆违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两型社会”建设为引领,以拆除违法建设、打造“三宜”(宜业、宜商、宜居)街道为主题,围绕区拆违办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宣传造势,实行网格控违,集中拆违,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坚持以拆违带动拆迁,以严格拆迁促进控违;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做到新的违法建设零增加,圆满完成全年的`控违拆违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年度目标:圆满完成区拆违办下达的20xx年度我街控制违法建设120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1200平方米的任务,在全区街道组年度考核中取得先进。
控违拆违工作任务的重点:
①德客隆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保障用地、荷塘农贸市场征拆项目、等重点工程;
②芙蓉大道、板塘大道等主次干道的违章建筑;
③群众意见较大的、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设。
三、工作机构与责任:
为确保全年控违拆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街道成立控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周卫胜副组长:欧阳筱娟
成员:钟湛冯英刘英严虎胡鲲刘鹏娟戴荫清张敏刘建香罗婷楚玉灵王菊香楚荐君
控违由各社区负责,强制拆违由区拆违办牵头,负责各执法力量的协调、组织和后勤保障,街道负责对违法建设户思想、法制教育、强拆前人员的稳控、强拆后维稳、现场清理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宣传,确保家喻户晓:通过媒体、会议、标语、横幅、公开信、墙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地进行控违拆违工作宣传,落实日报、周报、快报制度,并通过将控违拆违宣传工作纳入街道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及加强宣传工作督查力度等措施,切实提高控违拆违工作宣传教育的震撼力、覆盖力。确保控违拆违工作相关政策、违法建设处罚措施宣传家喻户晓,得到社会的认同理解,配合控违拆违工作顺利开展。
2、设立网格控违,实现违建零增:继续推行“块牵头、
条参与、服块管、追究块”的特色模式,建立违规户台帐制度,发挥各社区的网格控违作用。
3、整合力量,注重协调:街道城管办、拆违办和各社区要整合力量,注重协调,加强与区控违拆违办和项目单位的协调服务。
4、拆违带动拆迁,推进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依法科学部署强拆行动,以拆违带动拆迁,严格征拆促进控违,推进街道项目建设,确保20xx年度拆违任务的圆满完成。
5、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无证房屋拆前预报制度。严格按照区拆违办规定,所有项目无证房屋预报拆违办,认定复核后进行拆违。
6、建立所有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的制度,所有项目业主和各社区不得自行承诺,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2
20xx年,区查违办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查违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控制源头、快速处置、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依法追责”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队伍形象、加大查处力度,查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办的查违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取得工作成效。
(一)查违控违案件处置情况
今年受理市长热线、市数字城管、市作风办、区作风办等各类投诉件 482起,全部按时回复并进行了有效处置。通过定期巡查、整改、自拆与集中强制拆除等方式,我办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构(筑)物324处,面积约115861.5平方米。新增违法建184处,面积约20027.5平方米,(二)存量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四年行动计划工作情况
按照市查违办《关于城区存量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四年行动计划》,20xx年对城区105平方里存量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存量违法建设5108处,面积754906平方米。根据郴州市查违的实际情况,20xx年重新对城区59.6平方里内存量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分类认定共1640处,面积217683.6平方米,其中:立即拆除248处,面积46601平方米;暂缓拆除898处,面积100798平方米;处罚后补办手续494处,面积70284.6平方米。目前已经拆除76处,面积3356平方米。市城区主次干道专项整治任务168处,已经拆除整改109处,面积13448平方米。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重视查违网络建设,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管理范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逐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的查违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查违控违工作全覆盖。明确了责任领导,明确了专门班子,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了巡查上报,形成了社区(村)镇(街道)区查违办市查违办一条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链。
(二)多措并举,控拆到位
一是加大巡查防控力度,坚持日常巡查不放松,采取划片分区,责任到人等方式,坚持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查一次,不给违法建房户留有任何时间空档。
二是加大行政强拆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强制拆除工作,对不听劝阻,顶风抢建行为,组织力量强制拆除。对商业小区开展30次专项拆违整治行动,在保利苏仙林语、碧桂园等小区组织12次违建业主集中座谈会宣传违建法律法规。
三是加大重点项目拆违清障力度。为顺利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我办积极加强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介入、主动作为,对东关隧道、城东新区开发建设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大拆违工作力度,做到拆建结合,美化环境,确保重点工程顺利推进。
今年以来,共巡查600多次,控违覆盖率达100%,巡查发现新增违法建设 184 处,现场处置 184 起,按照“零增长”目标做好控违工作。
(三)营造氛围,宣传到位
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执法巡逻车广播宣传《城乡规划法》,在各小区内悬挂查违宣传标语横幅67条,今年还印制了1万份《违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单》,对违建户细致地宣讲违法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禁止违法建设行为。
针对违法建设行为,一是坚持疏导先行,攻心为上。改变一味强拆的做法,拆违行动前,镇、街道人员提前上门做好法律政策宣讲,向违建户主发放自行拆除通知书,预留充足时间清理财物,取得违建户主的理解和支持,使不少违建户能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头自拆,配合强拆,形成强大的自拆强拆氛围,以点带面,打开工作局面。二是坚持一个标准,保持公正执法。所有违法建设一律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做到即查即拆,不搞任何特殊照顾,不搞变相执法,做到以人为本,人性执法。
(四)长效管理,保障到位
一是落实属地监管机制。区查违办与镇、街道各签订了查违控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把查违、控违、拆违工作列入到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核。二是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完善《大队长、中队长工作职责》、《巡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请销假制度》、《奖惩制度》、《考勤制度》等规范队伍建设的措施,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巡查网络没能有效运转。主要是基层干部思想认识由差距,镇、村、组各级干部对查违工作的重要性不够深刻,查违积极性不高,查违责任落实不到位,查违网络联系不畅。
(二)私房违建有反弹趋势。责任主体单位对辖区内私房抢建违建监管不到位,控制不力。主要体现在城区私房违法加建、抢建、搭棚及重点项目征迁区域范围内的`村民个人建房、宅基地拆旧建新等现象任然存在。
(三)商业小区违规装修、改建、扩建情况突出。一是小区别墅违规装修改建行为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扩建、挖掘地下室、封闭露台加层,搭建阳光房。二是小区高层电梯房违规装修,占用消防通道,破坏消防门,楼顶住户利用楼顶造型框架违规封闭公共平台、加建、扩建、搭建阳光棚等情况非常严重,责任主体单位对小区违建行为巡查控管不到位,现场处置不力。
(四)查违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中心城区存量违法建设数量大、涉及面广加上成因复杂,拆除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大量经费保障;由于查违办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各办事处查违经费也未纳入财政预算,无法保障查违拆违工作正常运行,影响了查违办和各责任主体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五)执法程序不规范。各镇、街道普遍存在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的现象,如:文书内容填写不准确,表达不规范,与法律依据条款不相符。各镇、街道要加强同执法支队、区法制办对接,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
(六)部门联动配合力度不足。相关责任部门之间缺乏积极、有效的沟通、配合、协作机制。执法主体单位主动性不强,工作合力未见成效,各部门要打破部门界限,积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查违拆违,杜绝违建行为。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巡查控新增。加大日常巡查和现场处置力度,严控私房和商业小区新增违法建设,继续巩固查违成果,在依法拆除存量违法建设的同时,围绕城市建设查违,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查违,围绕群众来电、来访问题查违,围绕各级领导督查督办案件查违,继续保持对各类违法建设的高压势态,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二)加强存量违法建设拆除力度。我区存量违法建设定性为拆除的1146处(立即拆除248处),目前拆除76处,剩余处1070处未完成,其中苏仙岭街道拆除任务596处,已完成56处;南塔街道拆除任务139处,已完成18处;观山洞街道拆除任务108处,已完成2处。白鹿洞街道拆除任务294处,卜里坪街道拆除任务13处。20xx年我办将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对照任务按照计划加快存量违法建设拆除工作进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一年来,我办虽然做了较多的宣传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没有把宣传工作做好做实。20xx年我办会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制定一个具体有整体性、前瞻性的宣传工作方案,多层面、多方位、多渠道开展查违控违执法宣传工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重点宣传,并且督促镇、街道开展查违控违宣传工作,让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到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深入到群众心中。提高公众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为有效防范和控制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奋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保证全县大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强力推进,根据县委、县关于开展全县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整体部署,现就20xx年拆违控违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采取得力措施,对新增违法建筑和项目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确保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任务,建立查违控违长效机制,全县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严打和控制违建势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廉洁拆违;妥善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有效地处理查违控违工作中的问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镇人民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责任区)内的查违控违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充分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配合拆违控违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违法建设的查处,应坚持以乡镇人民和《***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的县直职能部门为违法建设查处的实施主体,在程序上坚持自拆、助拆和强拆三个步骤。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在规定的限期内自行及接受助拆的,依法组织强制。违法建设当事人对违
法建设查处行为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但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查处决定的执行。
(三)坚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必须主动带头自行,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要建立县直单位拆违控违联系制度,协助所联系的村(居)做好拆违控违工作。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公布范围、重点、时限、进展情况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坚持“拆、建、管”并举的原则。城市违法建设后的绿化、美化工作,由住建局按工作职能具体组织实施;农村违法建设后的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由乡镇人民具体组织实施;后的长效管理,由县住建(规划)、城管、国土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到要突出重点,建设、整理、复垦要及时跟上,管理要落到实处,确保拆得了、建得好、管得住。
三、拆违重点范围及工作步骤
(一)拆违重点范围:
县城规划区和乡镇规划区20xx年4月以来的新增违法建筑和项目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重点。
(二)、工作步骤
20xx年度拆违控违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4月份):采取会议传达、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暂行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二)调查摸底(5月底前):对城市规划区域和村(居)违法建设户数、违建位臵结构面积用途等调查摸清。县规划部门负责城区规划区域违法建设的认定的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负责本辖区违建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分村逐户建立违建档案。
(三)违建(5-11月):对违法建设采取动员自拆、实施助拆、选择违建典型户依法强拆等方式,逐步推进。7月底前完成今年新增违法建设任务,11月底前完成20xx年度违法建设的任务。
(四)督查考核(4-12月):县查违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采取定期不定期等方式对全县查违控违工作开展督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四、组织领导及防违控违运行机制
(一)组织领导
城乡拆违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量大而复杂,必须加强领导。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县拆违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同时成立督查督办组,由县领导牵头,加强对拆违工作的督促检考评。
(二)运行机制
1、建立和完善防违控违巡查机制
各乡镇和相关责任单位组建专业查违控违执法队伍,每个村(居)配备一名查违信息员,划分责任区域并明确责任人,对新增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
巡查人员每天开展巡查(含节假日),并作好巡查记录,于当日报所属乡镇或责任单位。未发现违法建设的,实行零报告。
巡查人员发现在建的违法建设要当场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告知村(居)委会。村(居)委会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宣传政策,劝阻违建行为,并在执法工作人员到场之前进行守控。
乡镇或责任单位接到巡查员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核实,确属违法建设的,责令当事人立即自行,不能自行的,应及时组织执法队伍强制。
对未能及时发现已经建成的新增违法建设,由乡镇人民或相关责任单位立案查处,并在规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强制。
各乡镇、各相关责任单位每周五把一周查违控违工作情况上报县查违办。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
2、完善查违控违疏导机制
县规划部门和各乡镇人民要加大城乡规划编制力度,科学合理地规划好村(居)民点,引导村(居)民依法有序建房。
要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妥善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对工作中涉及的弱势群体和少数确有困难的特殊群众,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
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规划法律意识。广泛宣传控违工作的重要性,揭示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引导群众支持和拥护控违工作。对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为控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三)完善查违控违奖惩机制
推行控违量化目标管理。将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纳入县全年目标管理考核,由县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成绩突出的,县给予表彰奖励;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4
一、指导原则
贯彻落实岳阳市“铁腕控建、铁腕拆违、铁腕查处”的指示精神,按照科学规划、严格管理、依法行政、从严治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控违范围内“新增违法建设为零,存量违建逐年递减”,为临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市控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龚卫国同志任组长,孙志诚、杨林彬、李冬赐、张安平、韩新根同志任副组长,李孟阳、廖小林、沈洪波、程威生、方晓宏、汤四维、方觉、张歆、李斌、李炎利、周琦、葛建、刘乔新、余浩、蒋永生、沈道平、方炎柏、蒋立建、吴平南、余祥忠、余望君、刘小文、刘科、吴天星、尹建新、刘庆明、冯奇、袁胤、李珊梅等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斌、蒋永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成立市人民政府控违办公室。由李斌同志任主任,余望君、余生虎同志任副主任。控违办公室设市政府城管办,隶属市政府办统一管理。
3、成立临湘市查处违法建设专案组。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确定专人,根据市控违办移交的案件,按职责权限分工依法进行查处。市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4、成立控违执法大队。将市建设局原综合执法大队整体移交给市规划局管理,名称变更为临湘市控违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控违大队)。控违大队暂定40人,人员主要由原市建设局综合执法大队与原市规划局监察中队为主组成。
5、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控违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主任)任组长,分管负责人、纪检书记任副组长;村(社区)控违工作由书记任组长。
三、控违范围
1、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50平方公里,具体范围:
①长安街道办事处所有村、社区(居委会);
②五里牌乡的火炬村、坝头村、新群村(毛屋组、胜利组、辉煌组、张家组)、小沅村(丁家组、刘家组、黄板组)、新球村、车坪村(青山组)、新庄村(毛畈组、月形组、蒋家组、官畈组);
③城南乡的王禾村、栗楠村、大岭村(挨山组、新屋组、青龙组、建屋组、油榨组、港背组)、联合村(划船组、蒋家组);
④白云镇的麻塘居委会、张牌村、水井村、集庄村、杨田村、毛湾村(易家组、张沈组、塘坎组、毛湾组、昌坡组、罗家组)、灰山村(张家组)、台上村(曹房组、台上组、谢家组);
⑤规划区范围内的“小三场”(即示范茶场、园艺场、种猪种鸡场)。
2、工业园区。控制范围为:
①儒溪化工园区7.1平方公里;
②三湾工业园区4平方公里;
③海螺水泥厂周边。
四、控违对象
1、在控违范围内非法侵占、买卖土地建房,非法挖山毁林建房,违规翻修旧房;
2、为牟取政府征地拆迁补偿在在建项目规划用地内非法抢建;
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违法建设;
4、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及其用地性质进行违法建设;
5、未经许可擅自进行临时建设或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其它违法建设的行为。
五、工作职责
1、市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和控违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负责协调和指导控违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监督控违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督查控违责任单位的工作成效,考核控违责任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研究控违方面的重大事项,制订相关规定;
2、市规划部门(控违大队)负责违法建设的.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和控违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面的巡查与具体执法,做好接听举报和处理情况登记,建立违法建设台帐。组织开展控违方面的各项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协助查处涉及违法建设的案件。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组织听证、作出行政处罚和拆除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工作;
3、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使用权证的核发;查处非法占用、非法买卖、非法转让、非法租赁土地的行为;经控违职能部门确认的违法建设在征地拆迁时不予任何补偿;
4、市建设部门负责施工许可和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查处无资质的建筑队伍和违规施工行为,确保按许可内容施工;
5、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屋产权发证、查处无资质房地产开发行为,对经控违职能部门确认的违法建设在实施房屋征收时不予补偿,对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内容的违法建筑,不得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私房发证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相关政策与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配合进行;
6、市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拆违现场的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妨碍、阻挠控违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依法办理控违工作中发现的非法经营、偷漏税款等犯罪案件;负责集体土地上户籍迁入把关和控违中的有关户籍确认工作;
7、市消防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与整顿,积极配合市控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
8、市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违法建设所涉及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案件的问责和查处,监督各部门单位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9、市检察院负责对控违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查办;
10、市政法、部门负责控违工作中的社会稳定,加强对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群体的教育和监管;
11、市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对控违、拆违工作适用法律依据、法律程序等法律业务方面的审核把关;
12、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考评办负责对控违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职能单位督查和考评考核;
13、市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不得为利用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做营业场所的企业或个人核发执照及相应的许可证件;
14、市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和单位不得对违法建(构)筑物供水、供电、供气;
15、市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控违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及时将控违有关情况通过市本级媒体予以公开;
16、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工作和组织拆除违法建筑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市关于控违的文件、会议精神;督促村(社区)落实控违工作责任;及时准确上报辖区内的控违工作情况;做好辖区拆违行动的协调、配合和维护稳定工作;协助组织、监察、规划、国土等部门对违法违规建设案件的查处和处理;负责控违相关的其它工作;
17、村(社区)负责违法建设的属地监控,是本辖区违法建设巡查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宣传的责任主体。村(社区)、组干部包片、包户责任到人,担负控违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报告、联络、监督职责,及时报告违法建设有关情况和举报情况;负责入户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市关于控违的文件、会议精神;协助组织、监察、规划、国土等部门对违法违规建设案件的查处和的处理;加强对违建户主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及时消除矛盾,维护稳定。
六、工作措施
1、切实加大巡查力度。一是村(社区)建立巡查日志制度,做到每日有详细记录。如发现新产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委派人员到现场了解详细情况,并将情况向市控违执法大队报告。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周应以文字形式向市控违办和控违执法大队报告市辖区内一周内控违工作动态;二是控违执法大队负责对控违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违法建设后,应于1小时内向市控违办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三是制订举报奖励制度,凡举报违法建设和相关人员,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物质奖励,并严格为其保密;四是各村(社区)在重要地段设立标牌,公布控违责任网络图和举报电话。
2、及时开展拆除行动。凡发现并报告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督促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户自觉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如当事人不予配合需要市控违执法大队协助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书面向市政府控违办报告,市政府控违办接到报告后,指派市控违执法大队及相关单位到达现场,以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市控违执法大队等单位配合,依法从快拆除,该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必须在现场指挥拆除行动,拆除行动发生的经费及其他责任由该乡镇(街道办事处)承担。拆除违法建设必须连其地下基础彻底拆除并恢复原状。
3、联合制止违法行为。市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在接到办理临时用水、用电、用气申请时,必须凭规划、国土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方可受理;受理以后必须将申请人、申请地点、申请时间等情况同时书面抄报市政府控违办和控违执法大队;凡市政府控违办或控违执法大队认定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必须立即断电、断水、断气;凡市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在接到办理正式用水、用电、用气手续和申请开户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规划证、国土证和房产证等证件,上述部门方可受理。凡不具备上述证件的,一律不得办理开户手续并供水、供气、供电。
4、严厉查处“涉违”案件。违法建设专案组将严肃查处下列行为:
①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责任人员在控违信息报告、配合拆除、维护稳定中失职渎职的;
②辖区范围内新建违法建设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
③规划、国土资源、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批准项目建设的;
④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授权执法队员失职渎职的;
⑤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村(居)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责任人员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监管不力、对拆除行动配合不力的;
⑥企业、事业单位责任人员涉及违法建设的;
⑦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参与违法建设的。
以上行为,由专案组及各相关职能单位,按案件处理权限依法查处。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5
防违、控违、拆违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主动防控、疏堵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实施,镇、街道办事处为主体,村(居)具体负责实施,建立镇、办,村(居)“整体联动、各负其责”的违法建设防控机制,将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工作目标
围绕源头控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突出快速处置,落实日常巡查报告制;实施城管进村(居),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强协作配合,落实联合执法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拆违责任制;严格考核制度,落实拆违奖惩制,依法做好违法建设控制和查处工作,坚决预防、控制、遏制新的违建发生,建立违法建设防控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各镇办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和违法建设不予补偿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镇、街道办事处组成居民房屋现状认定小组,对居民房屋逐户建档立卷,做到一户一案一档一卷宗。对房屋档案以外的违法建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且一律不予补偿。
(二)落实日常巡查报告制。镇(办)、村(居)每天巡查要建立巡查日志,做到一日一报告,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汇总,一季一小结,一年一考评。区城管大队每天要对辖区主要范围进行重点督查,并把存在问题以联系函形式书面报告相关镇、办。镇(办)主要领导要坚持每周到辖区内巡查拆违情况不少于1次,解决存在问题,并做好纪录,每月报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办)、村(居)每天要组织驻村(居)城管队员和村(居)巡查员实行全天候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并做好记录,每日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要坚持违法建设防控关口前移,对辖区内新堆积的建筑施工材料及时摸清情况,及时清理,并作为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确保违法建设建筑材料不落地,施工人员不进场,将违法建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落实包保责任制。镇(办)实行城管队员驻村(居)包保责任制,村(居)确定一名副职,每天组织驻村城管队员、村(居)巡查员进行全方位巡查。实行镇(办)主要领导包片、其他领导班子包村(居)的包保责任制,全面推进防违、控违、拆违工作。村(居)主要负责人是辖区防违、控违、拆违的直接负责人,具体负责违法建设的督查、督办、查违、控违、拆违等工作。
(四)落实联合执法制。一般违法建设(建筑面积300m以下),在镇(办)的指导下,由村(居)自行组织拆除,镇(办)城管中队予以协助。重大违法建设(建筑面积300-500m),由村(居)提出申请,镇(办)批准后组织实施,需区行政执法局配合的,经区分管领导批准,区行政执法局组织城管队员协助依法强拆。特大违法建设(建筑面积500m以上),除需以上程序外,要报请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要对强拆进行风险评估,同时制定详细的强拆预案,在镇(办)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实施。区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组成多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进行执法,确保依法拆除。
(五)落实拆违责任制。一般违法建设的.拆除,镇(办)分管领导、包点领导为指挥长,组成以村(居)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主体、城管队员参加的强拆工作组,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重大违法建设的拆除,由镇(办)主要领导为指挥长,分管领导、包点领导、城管队长为副指挥长,以村(居)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主体,镇(办)相关部门和城管队员参加的强拆工作组,依法拆除。特大违法建设的拆除,由镇(办)主要领导为指挥长,区行政执法局、镇(办)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村(居)主要负责人、包点责任人和村(居)工作人员、城管队员为主体,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人员组成拆违保障领导小组,形成高压态势,确保违法建设防控工作顺利推进。
四、工作职责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全区主要范围进行巡查、督查。负责全区控违拆违工作的定期调度。负责协助、配合两办做好违法建设拆除的法律程序,指导三镇做好违法建设拆除的法律程序。负责协助镇(办)做好重、特大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负责协助区控违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区控违拆违工作年终考核。
镇、办:负责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拆除工作。将控违拆违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设立控违拆违专门工作经费,两办各不少于20万元,三镇各不少于10万元,确保控违拆违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建立健全疏堵结合、预防为主的控违拆违实施办法、奖惩措施,并严格落实。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每个村(居)安排1-2名巡查人员;建立控违网格化管理制度,包保责任到人;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等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组建村(居)房屋现状认定小组,对村(居)民房逐户建档立卷,对房屋档案以外的违法建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落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广泛宣传,对于符合条件的建房户,依法按程序审批。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辖区内因违法建设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镇、办负全责。
村(居):包保到组到片,加强日常巡查防控,及时捕捉违法建设行为信息,向镇(办)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并全力配合拆除工作。严格按照《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依照程序履行其职责。
杜集国土分局:负责土地法律政策的宣传和土地检查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用地的巡查监管,对巡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非法用地、非法交易土地的行为及时立案查处。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应承担的其它职责。
区城建局:负责对违法建设施工队伍的资质、建筑工匠的证件审查,对无资质的建筑施工队伍、建筑工匠责令其撤出施工现场。负责草拟《杜集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应承担的其它职责。
区农水局:负责对全区养殖项目严格把关,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的,严格履行法律手续,未经区政府批准的不得擅自发放相关许可证件。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应承担的其它职责。
区公安分局:及时制止和查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控违拆违公务的违法行为。
区检察院:负责对暴力抗法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区法院:负责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暴力抗法案件要从严从快判处,坚决打击此类犯罪行为。
区监察局: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村(居)中的党员干部和参与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控违拆违工作加强管理检查,对工作不力或隐瞒不报、包庇袒护者进行严肃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查处、监督和司法保障工作。
五、奖惩措施
(一)区财政设立50万元违法建设防控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防控违法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二)各镇(办)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每年初各拿出1万元保证金交至区财政专户,年底经考核合格后1:1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保证金,用于奖励工作突出的镇(办)。各镇(办)根据村(居)实际情况,要求村(居)主要负责人年初各拿出1000-20xx元的保证金交至镇(办)财政专户,年底经镇(办)考核合格后1:1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保证金用于奖励工作突出的村(居)两委。
(三)对辖区内每季度发现一起违法建设处理不力的镇(办)进行通报批评;发现两起违法建设处理不力的由区纪委、监察局对镇(办)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发现三起及以上违法建设并处理不力的,将对镇(办)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就地免职,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取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6
一、工作职责
坚持“齐抓共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堵疏结合”的原则,建立镇、村(社区)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两级责任制,并明确责任人。
1、镇建管所是镇域范围内控制所有违法建设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受理违法建设举报、查处违法建设、实施行政强拆、督导行政村(社区)控制违法建设等工作;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对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劝阻和制止。对需要进入行政执法程序的违法建设案件,及时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
2、镇市容、土地、司法、综治、派出所、纪检监查等部门是控制违法建设的相关职能部门,镇司法所负责报请、协调进入司法程序的违法建设案件;镇市容、土地部门负责协助建管所做好日常控违巡查工作;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负责做好控制违法建设的治安及稳定保障工作;镇纪检监察部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负责对党员、国家公务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涉及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
3、各村(社区)为其辖区内控制违法建设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违法建设行为,立即劝阻制止、动员自拆,并及时向镇职能部门报告。
4、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二、责任制管理
镇政府年初与各村(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签订控制违法建设目标责任状,党政领导每人交纳20xx元责任金;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双拆”办全体工作人员每人交纳1000元责任金。
三、查处办法
1、及时发现。镇建管所、市容中队、国土所和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违法建设的巡查工作。由镇分管领导负责,建管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处理举报投诉工作。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举报。
2、立即制止。各单位发现辖区内有正在发生的违法建设行为,要迅速制止,责令其立即停工、限期拆除。
3、坚决拆除。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逾期不自拆的,由镇“双拆”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助拆。
4、依法强拆。对拒不自拆和拒绝助拆的,应申请。镇建管所负责立即立案调查取证,会同镇有关部门及时拆除;对需进入司法程序的,应及时向区人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受理,依法组织司法强拆。
进入行政强拆程序或司法强拆程序的,由镇“双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强拆所需费用由各责任单位解决。在拆除违法建设后,所在村(社区)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清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并做好有关后续工作。
四、奖惩办法
1、镇政府拿出1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专门用于控制违法建设工作。
2、各责任单位能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上报并成功拆除违建或申请所有新发生的违法建设、且台帐齐全的,责任金全额返还并给予责任人同等奖励。
3、各村(社区)辖区内,全年新出现违法建设20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或2起(含本数)以下违法建设行为的,从违建发生之日起,在3日内未发现或知情不报的`、或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的,对责任人各处罚500元。
4、年度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类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并扣除村(社区)责任人责任金:
(1)各村(社区)辖区内,累计出现200平方米(不含本数)以上或2起(不含本数)以上违法建设,在建时未发现或未及时组织拆除,致使违法建设未能及时全部拆除。
(2)村(社区)、村民小组出售、出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用于违法建设。
(3)全年累计出现群众举报2次或群体性上访事件1次的;
5、对控违工作不力,甚至有失职行为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涉及各村(社区)的责任人由镇纪委、监察室提出处理意见,报镇党委批准;涉及镇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责任人,报请上级机关或职能部门处理。
五、保障措施
1、强化宣传教育。镇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查处制止违法建设的宣传力度,使控违政策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控违工作的良好氛围。
2、建立控违队伍。镇政府组织10人的专(兼)职控违队伍,各村(社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安排巡查人员。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7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拆违控违工作,强化控制违法建设日常动态巡查责任机制,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发生,根据《**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严控严管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加工、仓储、经营活动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浏拆违发[20xx]1号)、《**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拆违控违领导机构名单和控违动态巡查月计划的通知》(浏拆办[20xx]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镇20xx年拆违控违工作计划。
一、工作重点
20xx年度全镇的拆违拆旧工作重点区域为:
1.集镇主、次干道两厢及临街房屋屋后;
2.园永干线公路及连接线周边;
3.大溪河、宝山河岸100米范围内;
4.集镇近期建设控制区域;
5.各村(社区)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范围内严重影响规划实施和居民生产生活品质的违法建设及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仓储、加工等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环保的生产经营场所;
6.各级领导交办督办的工作任务。
二、领导机构和责任分工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建设规划办 国土所 城管办
综治办
林业站 水管站 派出所
项目交通环保办 安监站
工业经济办 各村(社区)
按照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的拆违控违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部门联动配合机制。按照拆违拆旧全年工作目标,划分拆违控违工作责任区,建立网格化考核机制和联点考核责任制,由镇拆违控违领导小组负责工作调度、督办,实施片区清零,确保拆违拆旧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具体职责分工:
建设规划办和城管办负责集镇规划区(含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日常巡查和拆违控违工作;
国土所负责集镇规划区外日常巡查及拆违控违工作和集体土地上一户多宅旧宅拆除工作;
项目交通环保办负责公路两侧150米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日常巡查及违法建设管控,拆违控违协助工作;
水管站负责大溪河、宝山河等重点流域沿岸100米建筑控制区内日常巡查及违法建设管控,拆违控违协助工作;
安监站、工业经济办负责集镇范围内企业内及周边建设的日常巡查及违法建设管控,拆违控违协助工作;
林业站负责占林地建设审批把关和木材加工企业违法建设的管控,拆违控违协助工作;
综治办、派出所负责拆违控违工作的维稳和处突工作,依法处置阻碍执法威胁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等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负责对所属网格辖区内所有建设行为进行监管和把关,所有历史存量违法建设的摸底造册,拆违拆旧房屋的文字图片信息收集,掌握拆违当事人思想、行为动态,积极化解相关矛盾。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拆违拆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各村(居)民委员会,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拆违控违第一责任人主体单位的工作责任,加强日常控违巡查,完善控违工作机制,对新增违法建筑实施动态拆除和“零指标”管理,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二)精心组织,营造氛围。以建筑工地围挡宣传标语、村务公开栏、单位黑板报、召开例会、短信飞信微信群发新媒体发送讯息等各种形式定期向各村(社区)、市直驻镇单位、各企事业单位通报全镇范围内拆违控违动态,公开曝光违法建设行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拆违控违工作,积极动员群众自觉拆除违法建筑,为拆违控违工作营造浓厚氛围,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完成拆违控违工作目标任务。
(三)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违章建筑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和违法用地档案,为确保监管信息畅通及时,各村(社区)干部、联村(社区)干部、涉危涉爆企业的联厂安监员为网格化巡控组成员,国土所、建设规划办、综治办、城管办、林业站、水管站、项目交通环保办指定成员组成机动巡控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以网格监管为基础,机动巡查为重点,建立依托网格片区监管与部门领域监管的群防体系,严格落实“零违建”报告制度,防范和控制违法建筑的发生,通过以上措施,为拆违工作的`长效机制提供基础保障。
(四)依法依规,维护稳定。在实施拆除任务过程中,要把安全保障工作作为重点内容来抓,及时掌握强拆对象的思想动态,做好实施拆除的风险评估,科学稳妥做好强拆的工作方案,全力稳控违法建筑当事人,做好强拆前中后的维稳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拆违控违工作安全有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严格考核,奖惩并举。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日常巡查不到位,发现违建不报告,报告之后不及时制止,拆违控违动作缓慢、成效甚微的单位实行问责。在镇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定期组织对拆违拆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考核情况与村(社区)和联村联组绩效奖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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