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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按照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为市委、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准确依据,2014年2月中旬至3月初,我先后对市星瀚、九柱、矿业、善道等市属国有企业的运行现状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户数:截至2013年12月末,市属国有企业共有19户,主要涉及市政基础设施、房产建筑、矿产资源开发、交通运输、生态绿化、文化旅游、融资平台、教学实训和咨询服务九大行业,其中农林牧渔业企业3户、工业企业3户、地质勘察及水利企业3户、交通运输企业2户、房地产企业2户、信息技术服务企业1户、社会服务业企业4户、教育文化企业1户。另外还有新成立、未纳入国资统计的企业5户:市环湖开发公司、沙湖机场公司、神工科技公司、民德殡葬服务公司、啄木之鸟审计咨询公司。
(二)经营情况:201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89,011万元,较上年189,539万元下降1%。增幅较大的主要是星瀚、矿业、九柱、善道四个国有企业,同比增收分别为13,067万元、3,519万元、19,540万元、1,350万元,分别增长13%、21%、209%和27%。营业总收入较上年下降的企业有13户,减收金额41,496万元,降幅较大的企业有:石嘴山国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比减收38,192万元、下降77%;石嘴山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同比减收257万元、下降25%。累计实现利润3,437万元,较上年盈利14,636万元下降77%。其中实现盈利的有8户、盈利额6,605万元,较上年盈利15,678万元减利9,073万元。经营亏损的有11户、亏损额3,167万元,较上年亏损1,042万元增亏2,125万元。
(三)资产状况:截止2013年末,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931,809万元,较上年852,053万元增长9%;负债总额613,552万元,较上年573,634万元增长7%。净资产收益率(不含少数股东权益)0.4%,较上年4.13%下降3.73个百分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0.93%,较上年102.11%下降1.18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65.85%,较上年67.13%下降1.28个百分点。从资产规模看,星瀚、矿业、九柱、善道4户企业资产总额达891,835 万元,占市属国有企业的 83.0%,经营性资产占市属国有企业全部经营性资产的99%以上。
(四)股权构成状况:目前,市属国有企业及其二级、三级子公司共有60户,其中一级企业22户(含5户已注册但未纳入国资统计的企业),二级企业28户,三级企业10户。国有独资企业47户(一级企业21户、二级企业22户、三级企业4户),占78.3%;国有控股企业4户(二级企业2户、三级企业2户),占6.7%;国有参股企业9户(一级企业1户、二级企业4户、三级企业4户),占15%。
(五)人员情况:2013年,市属国有企业年末从业人数4759人,在岗职工数3649人。
二、存在的不足
(一)企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
1.产权不清,难以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部分企业资产权属关系不明确,造成所有权和使用权脱节。如华夏脉文化旅游公司现在使用的图书馆、文化馆、展览中心、五七干校博物馆等,未办理资产转让登记手续,无产权登记证书,没有形成企业资产所有权,仅用于办公和出租,取得一定的出租收入,无法实现资产有效经营,资产效率较低。绿森林公司现用办公楼原以生态保护林场名义立项建设,形成的资产不属于绿森林公司。诸如此类产权不清的问题,导致企业在资产经营、担保、贷款等方面无自主权,无法律实效。
2.优质经营性资产比重低,资本结构不合理。部分企业资产中,政府投资的办公楼、土地等非经营性资产占比较大,此类资产不具备资产经营和银企合作的担保抵押条件,不能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企业实收资本构成看,企业自身盈利能力不强,自我积累过低。企业实收资本总额达226,904.51万元其中国家资本83,153.98万元,占36.6%;负债总额613,552万元,长、短期借款200,31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32.6%。企业自有资金非常有限,融资渠道比较单一,普遍缺乏流动资金和后续发展资金。
3.部分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目前市属企业中政府注资,待企业注册后抽回金额达11,507万元(善道5407.2万元,九柱3000万元,绿森林3000万元,民德殡葬100万元),导致企业资产、负债、净资产虚高,资金短缺,经营困难;
(二)企业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是存在政企不分的现象。市属国有企业中有11户是依托主管部门业务成立或由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改制保留的企业,主管部门实际对企业具有控制权。部分企业人员、财务与主管部门重叠混合。二是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截止2013年底,大部分市属国企都没有建立规范的监事会,市国资委向部分企业外派了兼职监事,但也没有按规定履行监事职责。董事会和经理层建设也有待加强,例如市星瀚集团实行总裁负责制,没有建立董事会,也没有设置总经理。市九柱集团总经理由董事长兼任。市矿业集团董事会董事仅有2人。法人治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层班子配备不齐等问题,造成企业存在经营管理、决策议事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三)企业发展方面存在的不足
1.主业不突出。部分企业主业不突出、投资分散、存在同业竞争现象,导致主导产业规模、资金、经营难以形成集聚效应,多家企业在有限的资源、市场中重复、交叉投资经营。如星翰集团是市属国有企业的龙头企业,主要从事集中供热、燃气供应、自来水生产供应、污水收集、处理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兼营发电、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宾馆服务和旅游服务等。九驻集团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建材加工、廉(公)租房管理、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多个领域。善道集团主要从事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水上运输等业务。市础天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只承担政府重点项目、工程融资平台的作用,无法形成真正的经营实体,实现经济效益。
2.企业流动资金困难,负债率偏高。2013年末,市属国有企业银行贷款余额为200,310万元,资产负债率平均达到65.58%,企业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生产发展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较高的负债率,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加大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3.企业资产收益率普遍较低。规模较大的星瀚、矿业、九柱、善道四户企业大部分属于承担市政、住房保障等社会公共职能的企业,因业务的特殊性,造成其低盈利性甚至亏损的特点。2013年,四户企业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6%,其中善道集团最高为4.6%,九柱集团最低为-0.01%。九驻集团近三年营业收入下滑,一直呈亏损状态,主要原因是企业承担全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及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房建设任务,除收到中央补助资金和有限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外,大部分资金只能通过企业自筹或银行贷款取得,还贷压力大,影响企业效益,同时受房地产形势影响,企业效益下滑。
4.部分企业亏损严重,资不抵债。2013年市属19户国有企业中有8户实现盈利,11户由于缺乏市场竞争力或经营不善而亏损,其中有5户企业属于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企业。
5.考核机制不健全。 一是对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还没有全面推开;二是考核指标还不够完善,如全面反映企业能力的经济增加值等指标没有纳入考核范围;三是没有建立与负责人收入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四是企业在引进人才用人机制上缺乏必要的自主权,大多数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和任用仍按照行政干部任用的模式和程序进行。
(四)国资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
1.监管职责中存在越位现象。2010年,市国资委根据市属国有企业情况制定了《石嘴山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及财务监督暂行办法》,《办法》一度对市属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规范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部分应由企业决定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由政府决定,已不适应目前企业发展需要,不利于企业自主经营。如:根据《办法》规定,企业贷款3000万元以上、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2000万元以上、国有资产转让50万元以上、捐赠或赞助20万元以上属重大事项,需由国资委审核,报市政府决定的事项中,资金限制额度过低,审核、报批程序多、时间较长,这类事项涉及企业面广、次数频繁,造成企业不能及时作出决策,决策的时效性、灵活性较差,给企业自主经营带来不便。
2.监管体系不建全。市国资委自成立以来,由于机构及人员编制所限,一直未能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规定成立监事会,无法向市属监管企业派出专职监事。随着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国有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使得企业资本结构日趋复杂,国有资产监管的广度不断扩大,难度日益增加,任务更加艰巨。
3.考核体制不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由于企业管理层次没有打破行政级别,干部管理与行政机关采用相同的模式,市星瀚、矿业、九柱三家企业不是由国资委按照企业身份来考核,而是与市直各部门统一考核,造成监管、考核不统一的局面,无法实现管资产与管事、管人相统一。
三、改革意见建议
以不断增强市属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为目标,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优化资产、合理重组,突出主业、做优做强,管理提升、转型增效,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科学国资监管体系,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以资产为纽带明确产权关系,实现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
以管资本为主,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盘活国有资产,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使之在资本市场上更有作为,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好作用。一是部门管理企业脱钩改制。依托部门设立的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市茂源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啄木之鸟审计资询公司,实行国有资本退出,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脱钩改制,推向市场。二是成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市础天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基础,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整合全市“小、散、弱”的可经营性资产,与市国资委、财政局等部门代表市政府持有的对外投资股权,一并无偿划拨注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负责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和存量资产的流动与重组,主要通过开展股权运营,以股东身份从事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和运作,与所出资企业之间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参与企业管理,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以市场化的手段,激发国有资产的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二)深化国有企业内部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市场化经营机制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组织、管理、考核等规章制度,提高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活力和竞争力。一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配齐董事会人员,推进外部董事制度,严格落实董事履职责任。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建立国有企业外派监事制度,由市国资委向企业委派监事会主席,和企业内部监事一起组成监事会,履行监督企业财务管理、资产运营、重大事项决策以及企业负责人履职情况等职责。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流程,切实发挥好监事会监督作用。创新企业经营者选拔任用机制,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选拔机制,逐步减少行政任命管理人员,加大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力度,充分发挥企业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控制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人员重叠范围,努力形成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位一体”、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完善国有企业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认真总结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试点工作,以经济指标为主、其它指标为辅,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全面推行经营业绩考核。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将经营业绩考核与绩效薪酬相挂钩,以管理团队、核心业务骨干为主要对象,依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和价值贡献大小,合理确定激励的范围和水平。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国有企业运营透明度。完善投资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企业经营投资评价和责任追究。通过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激励和约束价机制,切实形成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国资监管格局。三是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准确把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方向,完善支出结构,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改革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科学合理界定企业功能,按照公益性、资源性和竞争性划分市属国有企业类别,结合企业绩效情况制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收益上缴财政比例。四是规范薪酬水平、职务消费等。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对市场化聘任的企业管理人员,研究建立市场化薪酬协商机制,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风险和责任来确定薪酬水平。
(三)坚持以市场为主导,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按照主业突出、优化组合、做优做强的原则,通过整合业务类同企业来降低管理成本;通过资本的有序合理划转、流动,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益,着力打造以市星瀚、矿业、九柱、善道、文化产业为核心的五大产业集团。逐步扩大经营范围,提高企业经营活力,鼓励企业走出去加速发展,成为具有跨地区竞争实力的大企业集团。
(四)推进国企整合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
通过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一是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在星瀚、九柱两个国有重点企业的子公司中,选择两到三个开展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既要吸引更多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发展、共同受益,又要注重吸收私有制企业的现代管理经验,转化应用到其它国有企业中,进一步促进全市国有企业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部运行,形成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二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办法。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三是要通过明晰产权关系、规范公司治理、强化资产评估、规范产权流转、加强资产监管等多种措施,坚决防止在发展混合制所有制经济的过程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损失。
(五)科学构建国资监管体系,促进国企科学发展
研究制定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监管模式、监管内容和监管方式,在自主经营、市场化发展上为企业松绑,在管控资本投向、提高资本使用效益上探索创新,努力形成规范、系统、有效的国有资本监管体系。一是授予企业独立自主的经营权,调动国企积极性。坚持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改革方向,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和管资本的要求,修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国资委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充分尊重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随意干预企业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二是授权国资委行使股东大部分职权、加强国资委职能。一方面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市政府要对其充分授权,让其行使大部分股东权力,行使出资人职责。另一方面国资委要按照法律规范和符合公司治理基本原则的股东定位来开展工作,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制定、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资本增减等渠道行使所有权,通过公司治理体系的科学构建来提高所有权监管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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